Proper Treatment 正當作法/ blog/ posts/ 囚犯兩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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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09 21:48

「個人自由以不妨害他人自由為前提。」
「他人自由以不妨害個人自由為前提。」

「警察行使的是公權力,出手打警察就是錯!警察在值勤時受傷,誰來道歉負責?」
「人民行使的是私權利,警察打出手就是錯!民眾在下班時受傷,誰來道歉負責?」

「動員了民眾就得管好,不能以『有宣佈解散』等藉口卸責,無論申請書的動線寫到哪。」
「動員了警察就得管好,不能以『沒下令撤旗』等藉口卸責,無論管制區的界線畫在哪。」

「民眾集結,迫使警察耗資動員、強勢防範,以免因小失大。警察的暴力是被逼出來的!」
「警察集結,迫使民眾耗資動員、強勢防範,以免因小失大。民眾的暴力是被逼出來的!」

「可見台灣人民還不會平和訴求,所以集會遊行應需申請,並提高保證金的門檻。」
「可見台灣政府還不會保障人權,所以警察值勤應需繳械,並進行監視器的攝影。」

「學生的本分就是讀書,更應守法。」
「警察的本分就是挨打,更應守法。」

「警方受到公共監督,所以應可壟斷使用暴力,以維護社會的法治與人民的安全。」
「警方可壟斷使用暴力,所以應受到公共監督,以維護社會的法治與人民的安全。」

「警察行為若涉嫌觸法,大家應靜待司法公訴,民眾不應訴諸暴力。」(但是司法的權力,還不是靠人民的賦予才有所依據嗎?又若狀況緊急,或司法不公呢?)
「民眾行為若涉嫌觸法,大家應靜待司法公訴,警察不應訴諸暴力。」(但是司法的權力,還不是靠警察的執行才有所落實嗎?又若狀況緊急,或司法不公呢?)